商務部財政部加快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精神,健全農村流通網絡,拉動農村消費,商務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2009在全國新建和改造15萬家農家店和1000個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形成以城區店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現代流通網絡。
通知指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搞活流通擴大消費采取的重要措施,各地商務、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精心組織,認真落實;要主動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溝通,爭取相關政策支持,幫助企業解決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地要加大力度推進“一網多用”,打造工商聯手、農商對接的平臺,為農民提供使用方便、經久耐用、價格適中的商品。
通知要求,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規劃指導,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市場整體發展要求,科學制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規劃,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擇優選擇承辦企業,鼓勵企業以市場為導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建設數量要切實可行,避免一個行政村重復建設多個農家店。鼓勵直營農家店發展,加強對加盟農家店的規劃和管理。配送中心建設規模和數量要與所承擔配送任務的農家店數量、配送半徑相適應。
通知強調,各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要對驗收合格的項目統一發放制作的標識牌,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成項目驗收小組,對建設完成項目逐一驗收,各地商務、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項目質量監管長效機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已驗收的農家店商品統一配送率穩步提高。
通知明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擴大“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覆蓋面,強化農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購、儲存、加工、編配、調運、信息等功能,增加統一配送商品品種,提高配送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降低經營成本,推進“萬村千鄉”網絡與供銷、郵政、電信等網絡的結合,提高農家店綜合服務功能,引導生產企業開發符合農民消費特點的產品,更好地滿足農村居民消費需求。
此外,通知還對2009年新增承辦企業的組織機構、資金規模、運營資質以及相關建設標準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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