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楊英則認為,廣州成為國家五大中心城市之一,必須著力培育中心城市對區域發展的引領、輻射和帶動等功能,而這些功能的形成必定得有與這一功能所要求的社會經濟結構作支撐,即“結構”決定“功能”。
楊英說,在各產業中,服務業對區域發展的引領、輻射和帶動功能是最強的。雖然目前廣州的第三產業發展在全國各大城市中名列第二,但不能光看這一指標便斷定廣州具備相應的中心城市功能。畢竟,廣州目前的現代服務業所占的比重還是有限,廣州的經濟結構必須下很大功夫進行調整。
“構建國家中心城市所要求的功能,廣州必須在大珠三角城市體系中去定位自己。這包括從與香港、深圳以及其它的城市相互間構建起合理分工與協作關系中去尋找自身的定位。”楊英說,產業發展決不能從能否擴充GDP的視角去審視,而要從提升與國家中心城市相適應的輻射力和帶動力等方面去考慮。產業、結構與功能,是一環扣一環的緊密的邏輯過程。
楊英還強調,廣州一定要優化投資環境,以吸引國內外的資金和人才等要素參與廣州國家中心城市的建設。同時,廣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必須高度重視市場機制的培育,更多地由“市場機制”,而不是“行政手段”去配置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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